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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2年以上投資經(jīng)歷,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家庭金融凈資產(chǎn)不低于300萬元;
家庭金融資產(chǎn)不低于500萬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萬元。 -
(二)最近1年末凈資產(chǎn)不低于1000萬元的法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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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融管理部門視為合格投資者的其他情形。
“湖鹽線海鹽段公路改建工程項目集合資金信托計劃”已于11月10日順利完成1年期最終信托收益分配和2年期、3年期的首期信托收益分配,詳見
[URL=http://hyca.com.cn/infodetail.asp?id=1171]“湖鹽線海鹽段公路改建工程項目集合資金信托計劃”信托財產(chǎn)管理、信托收益分配暨A類信托清算報告[/UR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