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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2年以上投資經(jīng)歷,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家庭金融凈資產(chǎn)不低于300萬元;
家庭金融資產(chǎn)不低于500萬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萬元。 -
(二)最近1年末凈資產(chǎn)不低于1000萬元的法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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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融管理部門視為合格投資者的其他情形。
11月16日,杭州市金融投資集團公司(以下簡稱“杭州金投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張錦銘,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總裁丁建萍一行到訪綠地金融投資控股集團(以下簡稱“綠地金融”)。雙方友好地探討了未來的合作發(fā)展,為進一步資源共享和業(yè)務創(chuàng)新開拓思路。
杭州金投集團及杭州工商信托領導一行同時還考察訪問了綠地金融旗下專注于社區(qū)金融和品質生活的一站式綜合服務平臺——綠地金融?吉客體驗中心。